“诚至金开1号”兑付危机反思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6日 来源:超天才网 作者:Dana 浏览量:641

 

1 信托简介:

中诚信托发行,工商银行托管的“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管理期限为36个月,于2014年1月31日到期。2011年2月3月分别募集人民币11.11亿元,19.18亿元,总计达30.3亿元人民币。该产品涉及约700位投资者预期收益率9.5%-11%。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王于锁、王平彦认购3000万元一般受益权资金,优先级与劣后级比例为100:1。尽管表面为股权投资,但这款信托计划实际为附带到期回购条款的类债权融资,每年融资成本约17%,在信托计划到期前3个月,振富将回购信托计划持有的49%股权。而在信托运行期间,振富需按约定支付股权回购保证金及股权维持费,以确保到期股权回购顺利进行。

文件约定信托资金的使用方向为: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持有49%股份)。由山西振富能源集团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原先计划整合完成后振富能源将形成一个年产达到360万吨,开采煤种涵盖焦煤、动力煤、无烟煤的大型综合煤矿集团。

根据投资者提供的诚至金开1号产品推荐书, 30亿元的融资额,计划5亿元用于紫鑫矿业的合同收购尾款,约10亿元用于因收购三兴煤焦而支付给当地政府和村民的补偿款,2.6亿元用于内蒙古杨家渠煤炭公司收购尾款,不到5亿元用于另一个煤矿的股权收购和其他煤炭资源价款、技改投入和其他支出。在振富能源问题暴露之后,仍有划拨资金的指令发出。在此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外界不得而知。

 

2 标的简介: 

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0年9月末,其前身振富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5亿元,比2009年底增长近20倍,净资产11亿元,比2009年底增长近46倍。短时间内通过收购,由旗下仅一家煤炭企业,迅速扩张为初具规模的民营煤炭集团。

诚至金开1号发行时,4家煤矿中除杨家渠煤炭公司(上图A3)外,3家尚未复产,存在包括采矿权证、技术改造等不同问题。

交城神宇(上图A1):按照2011年10月,晋煤办基发[2011]1422号文——关于山西紫鑫矿业集团交城神宇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开工建设的批复,神宇煤业的改造矿井项目可于2011年10月21日正式开工建设,工期20个月。比预计完工时间推迟近1年。2014年1月22日取得了换发的采矿许可证。井田面积5.036平方公里,生产能力90万吨/年。 

交城县黄草沟煤矿(上图A2):井田面积5.036平方公里,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实际上,该矿属于挂靠矿,产权不属于振富。

内蒙古杨家渠煤矿(上图A3):2012年被迫停产、转让、变现、还债,该矿100%股权本已由振富质押给中诚信托,但3.5亿元转让款被山西省政府、柳林县民营实体经济组织民间融资风险化解领导组办公室划走绝大部分,信托专户收到的数额不足1亿元。

三兴煤焦(上图A4):核心资产白家峁煤矿产权纠纷,直至2014年1月22日才宣布“临县白家峁村召开了村党支部、村委会、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一致同意无条件配合并支持白家峁煤矿审批事宜。” 需重新申领采矿权证,办理技改相关手续等工作,才能开工复产。白家峁煤矿拥有7000万-8000万吨优质焦煤储量。三兴煤焦有限公司井田面积7.8平方公里,核准产能120万吨,现已具备9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煤种为主焦煤,该项目推介书显示其最大生产能力为300万吨/年。

 

3 风波始末:

2012年中旬,振富集团卷入3笔诉讼案件,均因账外民间融资引发,信托产品风险由此暴露。据中诚信托调查,振富集团共欠民间债权人29亿元高利贷本金,加上中诚信托的30亿元,集团大约负债59亿多元。此后,2012年12月20日,诚至金开 1 号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正常发布。2013年12月20日,中诚信托发布第三份临时报告,信托专户内货币形态信托财产余额共计8,634万元,不能够满足全体优先受益人当期预期信托净收益总额,受托人将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按照优先受益人享有的实际收益率向全体优先受益人分配信托净收益。

事件最终处理结果:投资者可自愿选择失去部分投资收益,签署《授权委托书》获得“本金+一年9.5%的收益+一年10%的收益+一年2.8%的收益”,平均年收益率为7.43%,损失仅为第三年部分利息;或者仍作为投资者保持获有全部利息本金的权利,但承担风险。

神秘接盘方:业界人士有一种观点倾向认为,华融有可能与其他资产管理公司联合“接盘”。因为据历次公告测算,工商银行已收取了6495万元的保管及其他费用。发行费用高达4%(一般发行通道获得的让利不过1%),名义发行人中诚信托的费用仅为0.5%。而华融资产与工行的关系非常密切,是1999年从工商银行分离出来的,最初负责收购和处置工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但笔者认为,工商银行多收取的费用,很可能包括找第二回购方及担保费用,地方政府不愿因此事累及省内其他矿产融资的信誉,虽然财政资金兜底做法并不合规,但政府会起协调的作用,接盘方应为地方政府平台下属企业。

 

4 矿产信托风险:

诚至金开1号产品缺陷:1融资杠杠过高:振富集团净资产11个亿,中诚信托却提供了30亿元的融资;2优先级与劣后级资金比例严重不合理(100:1),其正常值至少应相当于产品3年利息总额,其“假股真债“的模式,设计之初就是为了到期找第三方接盘;3尽职调查不到位:中诚对于融资方提及的矿产产权及其或有债务没有发挥应有的尽调职责,其股权与资产多重抵押,不能及时变现。

行业风险:矿产信托如期取得收益既可以是来自煤矿生产运营产生的利润也可能是资源价格上涨所致。诚至金开1号由于投资周期过长,导致不确定因素加大,随着资源降价,资产缩水,债务问题浮出水面,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目前随着能源消费结构不断调整,国家经济转型,煤炭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整个行业处于低谷阶段。很多煤企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负债率大幅上升。资源和实力较差的民营煤矿企业发行的信托产品的兑付风险较大。其次,矿产的价格波动大,难以预计产品到期后价格。既受到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铁矿石的定价权掌握在力拓等国际矿产资源垄断者的手上),又受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负相关)。

矿产储量估计:矿产在地下, 勘探和评估的难度较大,储量预测不可能完全精确。评估报告大都由企业自己聘请评估公司出具,除可能会受利益因素影响外,天气、地形及技术等条件的约束也可能产生误差。而且,矿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随着不断的开采,矿产资源数量和经济价值会逐年减少,很可能发生减值。

流动性风险:该行业前期勘探和开采,包括取得矿业权,建设矿井巷道、购置设备、引进技术以及承担各种税费等投资较大,资金回报时间较长,而信托产品期限较短,不少矿产资源从初建阶段就开始融资,往往一两年受审批等因素制约不产生经营收入,信托公司是否把握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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